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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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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21年7月份全市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以来,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宜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经市局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重点    1.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严禁学校(含民办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家长信息;    6.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二、惩处办法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在职教师,视其情节轻重,立即给予调离原单位并降低岗位等级等组织处理,直至开除。
      三、举报方式      教育局举报电话:87981642(工作日)、87983318(节假日);      接受举报时间:8:30-11:00,13:30-17:00。      教育局举报邮箱yxjy208@163.com


      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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