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4岁,男友26岁。我跟他恋爱很多年,我为了男朋友从老家来到宜兴工作,来了一年半了吧。
然后今年男友爸爸又买了新房,可以直接住了,说是给他买的婚房,但是每个月需要还贷款,男友认为他爸爸每个月还贷款太辛苦了,提出我跟他每个人在公共账户存一样的钱,一半的钱转给他爸当做住宿费(相当于我出了房租),他出生活费,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要出房租,不如给“自己投资”。
不知道为什么我听着有点不舒服,是我自己的问题吗?另外,他爸爸买房子借了一部分钱,他打算帮他爸还一部分钱,但是他自己账户里已经没多少钱了,意思要我一起还吧......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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