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8了,我和男朋友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虽然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过觉得自己年纪不小了,就凑合着过了。他人倒是不错,勤快,上进。就是抠门,怎么说呢?就是一个喝酸奶不光要舔盖,连盒子都要舔的人,舔不到的地方就倒上水涮涮再把水喝掉,而且要涮两遍。 他每月工资每月6000,花450租住在那种像大学宿舍一样的合租公寓,不到十平的单间,没有窗户,门一关分不清白天黑夜。另外,他把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所有的活动看做是浪费钱的不必要行为。旅游?花钱找罪受;看电影?在家看也一样,干嘛去贡献票房;还有各种科技馆、海洋馆、动物园,只要需要门票的哪怕门票才10块他都不会去,倒是不要门票的博物馆拉着我去了好几次。 跟他在一起以后,我发现我原本的瑜伽课停了,之前订阅的杂志也停了,我慢慢不知道哪个品牌上新、哪个大牌打折,也不知道哪里又开了新店还有新店到底好不好吃。 好吧,以上这些我都可以忍了,正如他所说的,攒钱结婚,给我买房子,给我个幸福的家。 可是在我过生日这天,他给我发了一个红包,我万分欣喜的点开后,我决定了,就算我这辈子嫁不出去,我也得跟他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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