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英语水平,大二学生通过某交友网站认识了一位自称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师,结识半个月两人便领了结婚证,婚后半个月两人又到法院要求离婚。
小云是沪上某知名高校的大二在读学生,虽然学习的是理工科专业,但学业优秀的小云打算大三时报考中级口译。去年12月初,小云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了网友凯文,凯文自称某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师,愿意跟小云交朋友,帮小云一起练习口语。小云喜出望外,与凯文约定平安夜在人民广场碰头。
此后,两人按约见面,并进行了英语交流。凯文口语流利,风度翩翩,让涉世不深的小云彻底放下了心中的疑虑,与凯文一起吃过晚饭后,凯文邀请她去自己家里玩,小云欣然前往,在凯文家,小云又和凯文一起喝了不少红酒,当晚,两人便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小云回到了学校。此后凯文不断打电话给小云,劝说小云跟他结婚,还经常到学校找小云。小云觉得这样影响了自己的学习,也不愿意老师同学知道自己与凯文之间的事情,为了安抚凯文,让他不要再来找自己,在与凯文相识短短半个月后,小云竟然瞒着父母从家里偷偷拿出户口本,与凯文登记结婚了。
两人结婚后并没有居住在一起,在凯文的要求下,小云带凯文回家见自己的父母,小云父母这才知道女儿已经登记结婚了,他们大吃一惊,坚决要求小云和凯文离婚,甚至报警要求凯文离开自己家。凯文不同意离婚,于是婚后短短半个月,两人便闹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告小云诉称,自己与被告凯文通过网络认识,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即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未真正建立,现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凯文辩称,自己与小云系一见钟情,双方自愿结婚,不存在强迫、欺骗等情况。
现既然小云的父母不同意这桩婚事,自己与小云感情渐淡,愿意接受法院判决。
虹口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未能妥善处理彼此关系,现双方对离婚、财产、居住等达成的一致意见,与法不悖,依法予以准许。
真是奇才啊,为了练口语,这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