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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属宜城街道,昨日去那办理失业登记本人非宜兴户口,现居住地属屺亭,但退工单上附注第4条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凭退工单“外来劳动力到暂住地或退工单位所在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可办公小姐必须让去屺亭,把单子给她看后人家来了句打印版本换了,有这样理由?
我又只能去旁边的社保局问,单子人家打出来就这样,也管不了,本来就想着宜城街道和社保局在一起办了很方便,结果,后没办法又去宜城街道打了张贴的市监察部门电话投诉(打街道的投诉部门无人接听,11点不到),后接听处理人员让把电话转街道办事人员,说了几句话给办了,关键是人家在电脑上轻点几下就好了,10秒都不到就好了,诶!
都说政府行政手续简化,这种白纸黑字的都不办,找理由推脱,让老百姓来来去去折腾,如已更改相关事项,需通告且相关纸质材料上附的办理注明更应清晰明了,几秒钟可以办的不办,这就是宜城街道办的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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