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烟梧桐 发表于 2019-12-16 16:07
对的,物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但需要等待,我也是觉得物业得有考核,我们应该在这个价格上享受该有的权利。但是如果是这届业委会要换物业,我不同意,我不是不同意换物业,是不相信这届业委会,业委会群里不允许其他声音的存在,一言堂,你提出一些不同意见就会被踢。业委会主任出口骂人,动不动就骂,这样的人管理的一言堂的业委会让哪个业主会放心? 你说说,这要的主任就是你力挺的人?那你是怎么样的人?
一边是三年合约的前期物业,一边是五年任期的业委会(时间可能有出入),我们业主夹在两者之间。你觉得我们单个业主是让堂堂上市公司的物业来提供对等服务容易,还是支持都是邻居人数不多的业委会推行选聘和考核物业公司简单?东边老虎吃人 西边老虎也不是吃素的。两难取其易,我觉得还是支持业委会推行选聘工作,更加符合我们小区的现状,更加符合我们业主的利益。我所坚持的,仅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