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 停放、充电勿轻视
案 例 一
6月26日,宜兴市环科园西花园三村,住户将电动停放在一楼过道内充电,电动车突然着火,现场浓烟一片。
案 例 二
9月20日,宜兴市广汇花苑楼道内停放的电动车引起火灾,火势波及到楼道内的配电箱导致整楼停电,楼道内,墙壁、地板漆黑一片。
案 例 三
9月25日凌晨,宜兴市丁蜀镇嘉华园一车库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发生火灾,车库内一些杂物被烧毁,无人员伤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020年9月至今,宜兴消防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已建立示范点40余个,在居民住宅小区累计安装充电桩11750套,搭建集中充电大棚45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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