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5日起,市城管、公安部门将联合在主城区(东至范蠡大道、南至站前大道、西至104国道和342省道、北至庆源大道)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除对违停车辆依法进行当场处罚外,还将对以下三种情形的违停车辆予以拖离: 01 违停超过10分钟的; 02 同一车辆在一年内违停超3次的; 03 在会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的地点违停的: ★消防通道等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 ★ 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 ★ 公交站台、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站前。 此外,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的违停车辆仍由市消防救援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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