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宜兴法院电子传票,悉弟妹因父母留下的一套旧房子(在周铁老街上)把我诉至宜兴人民法院,在我赴法院应诉前,我先把他们俩诉上这的道德法庭,请社会给个判……——!
这两个,一个(十里牌化肥厂工人)四十年不见父母,就是见到了也不理不睬。2017年父亲病重住院以及出院了住宜兴养老院期间,他非但一次都没去看望,还说“这个老子不值得去看”;另外一个(周铁医院妇产科医生)在母亲健在时,竟然会不止一次提出要分了母亲的存款后才轮流照顾母亲。现在他们俩居然提出要分父母的房产:三一三十一!我早和他们俩表态了,虽然母亲所有的,她都给我了,但我保证不独得!现在他们竟然这么不要脸,提出三一三十一分!他们俩的“优秀事例”还很多,今天就不一一列举了。
自从父亲2017年走后,母亲基本上都是住我家里,由我一个人照顾母亲的。到她2019年患病动手术了,才请我爱人(她在儿子处帮着照顾两个孙女)回家帮着照顾两个月。我今天请问一下各位亲:我到了法庭上该怎么应诉他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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