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们从市民政局获悉, 我市将对2021年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孤儿养育标准等 进行调整, 即日起陆续发放。 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近1.6万名困难群众。
近年来,市民政部门将聚力“弱有所扶”,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持续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一、与无锡地区并轨。
具体都有哪些调整? 请往下看
2021年7月1日起 A ● 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10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60元; B ● 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5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 C ● 全市集中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7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87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3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60元。 2021年1月1日起 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内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低保家庭外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0元。
市民政部门将 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力度, 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构建社会救助发展新格局, 满足困难群众 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