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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主城区拟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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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 月18 日,我市召开《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

  近日,根据实际,结合前期调研、讨论和考察学习情况,我市起草了《办法》(草案)。在征求各镇(园区、街道)和有关单位意见后,汇总整理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宜兴日报》、宜兴发布微信公众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公告,得到了全社会的支持和响应,诸多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市将采用区域禁放的方式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禁放区域暂定为我市主城区,即东至范蠡大道、南至宜兴高铁站站前大道、西至104 国道和342 省道、北至庆源大道区域内。《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定,禁放区域外的特殊场所也实施全天候禁放政策。其次,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引入其他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协助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同时,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和经营者进行了规范。此外,设立“曝光条款”和奖励措施,从社会舆论上对禁放工作进行积极的教育引导。

  我市共有社区(村委)、市民、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政府部门、利益相关方等18 位代表及2 位旁听人员出席了此次听证会。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普遍表示理解和支持,并结合实际就如何扩大宣传、抓好落实、便于管理等建言献策,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报告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再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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