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选,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岗位需求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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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徒刑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 (二)报名地点:见上表。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文末扫码下载),按要求填报完整后,交至报名地点。 报名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为: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 (2)具备放宽、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驾驶证、退伍证、工作证明等); (4)填写《宜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务必做到准确、完整,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6)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发现多岗位报名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录用程序 (一)根据岗位职责需组织开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等执行)面试等。辅警报名现场将组建微信群,请应聘人员自行添加,相关测试通知将在群内发布;报考者同时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录用 对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自行签订劳动合同。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六、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分别按录用单位部门所属市(区)、镇(街道)财政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宜兴人才网同时发布。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测试、面试资格,已经被录用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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