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及周边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更加精准做好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有序开放相关经营场所通告如下: 一、除棋牌室、麻将室、校外培训机构外,其他前期暂停营业的公共浴室(洗浴中心)、室内游泳馆、酒吧、歌舞厅、KTV、诊所、门诊部等经营场所可按要求有序恢复开放。 二、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要全面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恢复营业前要做好场所消毒消杀工作,首次营业时所有员工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不超过75%的核定容量有序开放,营业后应按照要求落实体温必测,健康码、行程码必查,口罩必戴以及现场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提倡无接触支付,组织所属工作人员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三、诊所、门诊部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要求,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诊,不得未经审核私自开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健康码核验、流行病学史询问、填写《江苏省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操作表》等措施,不得收治发热病人等可疑病例,发现发热病人要执行闭环管理。 四、请广大市民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在抵达我市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配合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我市将进一步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江苏省以及无锡市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