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 今年是实施的第二个年头,
在广大市民的支持参与下,
全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平稳有序。
但仍有人
心存侥幸、顶风试探,
2月11日至2月17日,
我市共查处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42起,
除1人未满法定处罚年龄外,
其余当事人均被依法严处。
除夕夜,市公安局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内灯火通明,市禁放办设立的联合指挥部启动一级禁放管控,市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会同网格员,街道、村(社区)干部以及禁放志愿者,深入禁放区域开展巡查宣传,执法人员及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
案例一
当天晚上6时20分许,在城东某小区内,天空中突然窜出了手持烟花的闪亮光点。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一居民楼三楼阳台处正有人在燃放手持烟花,这一行为不仅违法了禁放规定,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执法人员就上门进行了查处,当事人吴某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市城管部门则对其进行了顶格处罚。
据市城管部门统计,今年春节期间查处的4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中,宜兴本地户籍人员有28人,外地户籍的新市民有14人,多数人表示首次在宜过年,不了解相关禁放规定。
对此,市禁放办工作人员再次重申——“不知道”不应也不能成为违规燃放的理由,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并及时告知返宜、来宜的亲友。
案例二
在强化禁放区域管控的同时,市公安部门还同步加大了外围巡查管控力度,严查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2月16日,市公安局万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查获一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周某,查扣烟花爆竹145箱,及时堵截了该批烟花爆竹流入我市的风险。周某也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市禁放办工作人员提醒:
我市相关部门对 违规禁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不减, 在元宵节等重点时段 仍将启动一级管理, 进一步加大巡逻执法力度。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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