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通告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 9月1日上午8:00到10:30 温馨提示: 1. 一年级的家长可以先在公告栏中找到自己孩子所在的班级,再去相应班级报到。 2.请家长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避免交通拥堵。同学们注意安全,相互礼让,遇见同学和老师要主动问好。
二、收费项目
三、班级分布 上下学方式友情提醒: 1、请家长们的汽车、电瓶车和摩托车在校门口停车,不进停车场,让孩子下车进校,即停即走。 2、乘坐汽车上学时,请提醒孩子坐在汽车座位右侧,快到校时提前背好书包,带好所需物品,开门即可下车,以便节约时间,减少拥堵。 3、下午放学时,请家长在指定地点接孩子,并请和孩子一起保持接送处的环境卫生。
四、校园封闭管理
五、放学时间
六、致学生家长的信
七、致全市参保学生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 你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医疗保险,这项制度的实施为保障学生健康,特别是减轻患病学生家庭负担起到很大的作用,自2007年我市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已有12年,超过99%的学生有了这份保障,最近市政府又调整了政策,2020年1月1日起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我市新年度居民医保(学生)筹资即将于2019年9月2日起开始办理,请同学们根据学校的安排,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一、学生参加2020年度居民医保需缴纳多少保费? 属地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筹资标准650元/人•年,其中:市级以上财政补贴520元/人•年,个人自负130元/人•年。 本行政区内的其他各类在校中小学生,筹资标准700元/人•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500元/人•年,个人自负200元/人•年。 与2019年度筹资标准相比,市级财政补贴分别提高了70元/人•年、50元/人•年,个人缴费部分未作调整。 二、2020年度参保缴费时间和医疗待遇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学生应于2019年9月2日起新学年开学报名时,一次性足额缴纳学生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入院时间为准。 三、参保学生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学生因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支付累计最高限额400元。 2、意外门诊:参保学生因非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超过3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70%,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特殊病种门诊:参保学生因患有下列特殊病种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待遇。(1)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2)尿毒症患者在门诊进行的血透治疗、腹透治疗;(3)器官、组织移植患者在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疗;(4)血友病患者在门诊进行的相关治疗;(5)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在门诊进行的相关治疗;(6)精神病患者在门诊进行的相关治疗。 4、住院:参保学生因病在本市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符合以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规定的,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在设定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助比例。具体见下表: 备注:住院一次计算一次起付标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起付标准为300元,一个年度计算一次,补助比例按住院标准执行。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参保学生因病前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三级医院规定执行,起付标准400元,基金支付70%。 年度内参保学生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5、大病保险待遇:2020年对参保学生在当年度内发生的符合住院的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补偿,设定为1.8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60%比例补助;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比例补助。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各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三、患病学生如何就医结算? 1、参保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时,应持《社会保障卡》办理门诊挂号和住院入院手续,结算时用《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按上述规定结报医疗费用,本人支付应自负的部分。 2、参保学生因非第三者责任造成意外伤害而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先垫付现金。治疗结束后,经医保中心管理科审批登记,可持《登记、审批(核)表》、《社会保障卡》、门急诊费用清单、医院收费票据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报。 3、参保学生患特殊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定药品、治疗项目等医疗费用,本人先垫付现金,治疗结束后,持《社会保障卡》、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医院收费票据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特殊病种门诊规定结报。首次结报时需提供确诊为特殊病种的有关资料(如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等)进行备案登记。 4、参保学生到无锡或江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办理“无锡大市一卡通”手续,办理后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无锡或江阴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实时结算。 5、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前往无锡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异地联网结算。未办理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出院后持《社会保障卡》、本人或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和医院收费票据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上述规定结报。 6、参保学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在本年度内结报,最长延期结算时间不超过一个医保年度。 四、学年中途转入本市的学生如何办理中途参保手续? 学年中途由市外转入本市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及时做好登记和个人缴费部分的代征工作,医保费以年度标准缴纳。由学校将参保资料和缴费票据复印件汇总至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再由市教育局及时报至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自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学年中途转出市外的学生,所缴医保费不予退还,缴费当年符合要求的医疗待遇仍可享受。 五、业务咨询及办理电话
宜兴人社微信二维码 宜兴医保微信二维码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网:http://www.yixing.gov.cn/ylbzj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ixing.gov.cn/rsj/index.html 政策咨询:87998816 异地就医办理:87998303
八、收看开学第一课 9月1日(星期日)20:00 请准时收看开学第一课《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带孩子聆听动人的国旗故事。
九、生活小提醒
1.调好生物钟 有规律地作息,按时起床、睡觉、学习、运动,从而更好地适应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2. 做好开学准备 在任课老师的提示下,做好相关开学准备,如:准备学习用品,为新书写好班级、姓名等。
新学期,我们怀揣梦想; 新学期,我们奋发向上! 向着新学期,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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