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驾驶员朋友都很清楚, 开车发生交通事故, 需要立即停车报警,
再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定损。
但如果开车撞倒了 路灯、护栏等公共设施,
应该怎么办? 看不到?、不想赔钱?、赶紧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驾车撞坏交通指示牌、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 路灯杆、绿化带、景观灯等公共设施,
应立即报警进行赔偿, 也有利于尽快恢复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如果选择逃离现场 交通事故便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驾驶证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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